麦积区2024年兵役登记暨征兵公告
麦积新闻网:(2023-12-01 09:56:45) 来源: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作者:2024年度征兵工作已全面启动,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麦积儿女历来有崇军尚武的优良传统。在此,我们号召全区广大青年积极踊跃参军入伍,为强军兴军事业奉献青春年华。为使大家了解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时间、流程等相关信息,现将2024年征兵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兵役登记
一、时间和对象
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对象: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天水市麦积区户籍男性公民(含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本区户籍大学生)。
二、程序和方法
1.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右侧“兵役登记(男兵)”,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自己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可到各镇或街道武装部打印)。
3.现场确认。各镇(街道)武装部设立兵役登记站,青年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及2张1寸免冠红底照片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4.初审初检。各镇(街道)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审初检,并依法做出服兵役、免服兵役、不得服兵役的结论,并报区征兵办公室审核。
5.发放《兵役登记证》。区征兵办公室审核后将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
三、注意事项
兵役登记采取网上登记和设站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在校生、毕业生和其他社会青年,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武装部登记、核验。高中、中等职业毕业生不进行兵役登记,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
应征报名
一、报名时间
男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女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二、征集对象
男兵: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放宽至26周岁。
女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右侧“应征报名(男兵/女兵)”,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应征信息。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和学校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上半年新兵批准入伍时间和军龄起算时间统一为2024年3月1日,下半年新兵批准入伍时间和军龄起算时间统一为2024年9月1日。
女兵具体征集工作由天水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征集阶段划分
上半年:2023年12月1日起组织兵役登记、应征报名、确定预征对象,2024年1月底至2月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3月份组织役前教育、审批定兵、交接起运。
下半年:2024年6月份开始,9月底结束。
六、参军入伍优惠政策措施
(一)学业保障
1.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2.硕士研究生推免。从我省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退役后,所在高校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在退役两年内应获得推荐免试该校硕士研究生资格。
3.高校毕业班生入伍。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所在高校于7月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与实习,所在高校于3月中旬前组织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7月颁发毕业证书,我省高校参军入伍毕业生均单列指标推荐为高校优秀毕业生。
4.免毕业实习。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
(二)奖励优待
1.大学生奖励金。在落实好国家有关征兵政策的基础上,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大学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的高校毕业班学生),按照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7000元发放奖励金。在校生(含新生)按照本科7000元、专科5000元发放奖励金。
2.高原兵奖励金。我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后,由县市区退役军人部门负责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我省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其入伍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95%25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每服满六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对在高原服役的义务兵增发家庭优待金,增发标准按照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0%25确定。
4.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在退役后发放,补助标准按退役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100%25发放。
5.国防奖学金。各高校可设立“国防奖学金”,对参军入伍学生一次性发放不少于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
(三)其他保障
1.核销差旅费。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
2.父母免费体检。应征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每年为其父母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标准执行。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附:
1.麦积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938—8606135
2.麦积区各镇、街道和高校武装部咨询电话